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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地基基础)现场操作技能考核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地基基础)现场操作技能考核的通知
(吉建质函〔2010〕7号 2010年7月2日)


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

  为了加强检测工作管理,规范检测人员操作行为,提高检测人员综合素质,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141号部令)及《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地基基础)现场操作技能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吉林省2009年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地基基础培训班》理论考核通过的检测人员。人员名单详见《关于公布2009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地基基础检测人员培训理论课考试合格名单)。http://jst.jl.gov.cn/

  二、考核内容及方案:

  根据报考项目,参加考试人员独自完成现场操作及数据整理工作,(数据包括现场采集数据及提供数据),现场操作可自带助手1-2人,助手不可报考相同考试项目,每个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各个分项持证人员不得少于3人。

  1、基桩静载荷试验:现场试验,(按给定试验菏载分五-十级加载,每级10-60分钟)并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2、反射波法检测桩身完整性:12根桩中随机抽取10根,重新编号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3、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质量:抽取1根桩进行声波透射法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4、锚杆锁定力检测:抽取1根锚杆进行锚杆锁定力检测,并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5、高应变检测基桩承载力:抽取1根桩进行现场检测,并对检测数据及提供的检测数据进行处理,方法要求使用凯斯法和波形拟合法。

  三、相关要求: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操作技能考核,视为考核不合格;未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地基基础《岗位证书》,不得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工作。

  (二)参加各项考试人员须自带相应检测仪器,计算机,打印机等检测设备及相关检测规范,所带检测设备须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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