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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粤价〔2010〕129号)


省旅游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91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 ,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仍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641号)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初级中文导游资格考试每人每科46元,初级外语导游资格考试每人每科40元;中级导游等级考核每人每科40元(含上缴国家旅游局考务费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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