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发放时间:在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于10月19日至10月22日在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大楼2301室)领取,各市(州、地)报考的考生《准考证》领取时间由各报名点在报名时通知考生。
五、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填写《贵州省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考试人员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填表内容,同意推荐报考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试人员属非公有制单位的,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推荐后,还需经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填表内容后,在人事档案存档单位栏中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需按规定进行年审)、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申报中级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有效期内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达到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5)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专业自述(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6)《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含“创新能力建设”成绩,创新能力建设学习考试事项),请咨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0851-6817739,联系人:刘标金、张文斌;(7)本人近期同底一寸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要求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省直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本地区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在报考人员的《贵州省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因资格审查不严而致使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由组织报名部门承担责任,该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伪造学历、资历等弄虚作假的,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资格考试违纪受查处的,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审核的标准收取;中级每人250元;初级每人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