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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建人通〔2010〕280号)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在黔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通〔2010〕371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机制,现就做好2010年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会同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全省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需晋升建筑工程类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和参加考试,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取得相应资格。

  (三)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地点、统一评分标准和统一合格标准。

  二、报考条件

  凡需晋升建筑工程类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分别同时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

  1.获得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作一年以上;

  2.获得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获得理工类中专毕业,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二)工程师:

  1.获得理工类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理工类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学位),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获得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4.获得理工类大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五年以上;

  5.获得理工类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七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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