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灾区政府的职责
甘孜州及相关县级人民政府是规划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实施主体。
灾区州、县政府要在省直部门和有关帮扶单位的帮助指导下,科学确定项目建设时序,根据实施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报省政府玉树地震四川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规划范围内的项目由甘孜州人民政府审批,尽快启动恢复重建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精心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强化要素保障,管好资金、用好政策,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要加强监督检查,按月向四川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后重建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灾区干部群众主观能动性,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确保2010年入冬前完成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和城镇居民住房维修加固,力争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
二、省直部门的职责
省直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能职责,全面落实国家政策,积极协调,主动服务,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一)加快推进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
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国土资源厅等配合,指导帮助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协助灾区政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重建任务。
(二)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
由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省宗教局分别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指导帮助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的恢复重建工作,协助灾区政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重建任务。
(三)切实做好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组织。
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教育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卫生厅、省地震局等配合,会同灾区州、县政府,坚持科学选址,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规范,突出区域文化和地方特色,抓紧完成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充分利用灾区当地建筑施工力量,组织省内其它地区施工队伍参与灾区重建,借鉴推广以工代赈模式,鼓励灾区群众积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做好项目施工组织工作。
(四)切实保障建材供应与电力运输需要。
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分别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电力公司等配合,争取成都军区支持,会同灾区州、县政府,实行建材特供机制,充分利用灾区本地建材,搞好外地建材的组织调运,切实保障钢材、水泥、玻璃等建材供应,加强建材市场价格监管;加强运输通道保通工作,尽量依靠当地驾驶人员,确保运输安全;尽快恢复供电能力,满足灾区恢复重建施工的用电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