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损失。经国家核定,我省因灾经济损失为2.46亿元。其中,石渠县境内受伤11人,农村住房倒塌、严重受损1492户,一般受损2681户、9785间,城镇居民住房一般受损超过52000平方米,部分学校、医疗卫生、文化场馆站点等公共服务设施损毁,公路、桥涵、供电、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农牧业生产设施以及宗教设施受损。此外,地震影响区德格、甘孜两县严重受损农村住房101户。
重建意义。地震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而且进一步加大了农牧民群众脱贫解困的难度。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关系灾区广大群众紧迫的民生问题,关系三江源生态屏障建设,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对实现藏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意义十分重大。
灾后恢复重建时间紧、任务重,面临高寒缺氧、施工期短,交通保通难度大、运输距离长,建筑材料短缺、工程技术施工力量缺乏等特殊困难,灾区各级政府务必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支援和帮助下,紧紧依靠灾区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确保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任务。
二、指导思想与重建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甘孜州灾区实际出发,借鉴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尊重自然、尊重民族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以灾区各级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在国家大力支持和各方积极援助下,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又好又快地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二)基本原则。
民生优先,注重实效。把保障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恢复重建受灾居民住房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加快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改善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灾后恢复重建与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相结合,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相结合,与生态移民相结合,与推进藏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为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保护生态,传承文化。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充分考虑灾区的生态战略地位,保护好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充分尊重民族宗教文化习俗,保护好民族宗教文化遗产,保持城镇和乡村的民族特色和地域风貌。
自力更生,多方支持。灾区州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使用好各类重建资金,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省直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注重发挥社会各界援助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灾后恢复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