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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树地震四川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和玉树地震四川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职责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树地震四川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和玉树地震四川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职责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0]58号 2010年7月5日)


成都市、甘孜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玉树地震四川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和《〈玉树地震四川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职责分工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树地震四川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

  前言

  2010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县发生里氏7.1级地震,我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等地受灾,人民生命财产受到较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部署。为科学、依法、统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我省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14号)、《国务院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0〕1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17号),结合我省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划。

  按照《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本规划的范围确定为一般灾区的甘孜州石渠县真达乡、奔达乡、德荣玛乡、俄多玛乡、洛须镇、蒙宜乡、尼呷镇、正科乡等8个乡(镇),恢复重建的重点是受损居民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规划期限为2010-2011年。

  一、灾区概况与灾害损失

  灾区概况。石渠县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巴颜喀拉山南麓,川青藏三省区结合部,2009年全县总人口7.8万人,人均生产总值4991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996元。石渠县是我省幅员面积最大、县城海拔最高、距离中心城市最远、生存环境最恶劣的县,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落后,居民居住条件差,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短缺,农牧民贫困面广、量大、程度深,是全国扶贫工作重点县;藏族人口比例达98.3%,民族文化底蕴深厚,藏传佛教影响深远,反分裂维稳任务十分繁重;生态战略地位重要,是三江源生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脆弱,保护和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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