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我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工作的督查通报
(宁农(质整组)发[2009]05号)
各市、县(区)农牧(农业、畜牧)局,厅机关有关处局:
4月27日至30日,由自治区农牧厅黄全福副厅长、晁向阳首席兽医师分别为组长的督查组对全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分别听取了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查阅了工作文档,并赴平罗县、青铜峡市、金凤区、中宁县、原州区、隆德县等地了解了工作开展情况。总体看,各市、县(区)农牧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高度重视,有机构、有方案、有部署,活动年各项工作正向纵深推进,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农牧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认识逐步提高。但是,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晚、基础弱,农业生产活动环节多、链条长,农业投入品涉面广、监管难,全面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各项任务还十分艰巨。现将此次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责任落实情况
各市、县(区)农牧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自治区《方案》要求,及时成立了以农牧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业务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分工,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分别制定了种植业产品、生鲜乳、饲料及添加剂、兽药及兽药残留、水产品、三品、农资打假等具体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活动年工作的重点和目标,对具体工作进行了量化和细化。各地基本做到了执法年各项活动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人明确,措施和方案到位,各月主要活动具体详细。
(二)自查自纠基本情况
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各地组织执法人员,采取企业自查与执法抽查相结合、检查管理制度与抽检产品相结合、监督查处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农业生产实践,摸清了底数,基本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是对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厂家、经营商户开展台账建立检查,严肃查处生产销售违禁药物、假劣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二是对各类生产主体的生产过程及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有无生产记录,是否严格执行了休药期和间隔期有关规定。三是严格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按照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奶站和流动收奶点的整治,规范奶站经营行为。四是对“三品”获证主体重点检查有关标准执行和包装标识加贴情况。通过自查统计,全区现有各种类型生产单位、经济合作组织、经销企业9277家。其中种植业产品生产企业2056家、种植业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70家、奶牛养殖企业(场)378家、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78家、生鲜乳收购站648个、饲料生产企业41家、兽药生产企业3家、畜禽养殖企业1668家、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48家、水产苗种养殖企业14家、水产品养殖企业618家、水产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3家、“三品”生产企业312家、农资经销企业2507家。各地通过自查,摸清了底数,发现了问题,提出了措施,为执法年活动提供了依据,为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入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