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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农(质整组)发[2009]04号)


各市农牧局,机关有关处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09〕7号)和农业部、自治区《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落实,推进我区整治活动深入开展,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检查整治活动部署、工作安排、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自查自纠开展情况。

  (二)查找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各地对开展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

  (三)各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四)指导各级农业部门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等方式: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整治工作机构关于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主要内容:整治机构成立及方案制定、责任落实、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工作进展及成效、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

  (二)实地检查:每个市实地抽查2个县,每个县确定抽查1-2个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奶站、农资生产经销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单位。

  (三)查阅文档: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

  三、时间安排

  督查时间为四月下旬。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督导检查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市农牧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迅速行动,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做到有情况、有数字、有分析、有典型,要提前联系安排好现场检查点,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地要提前做好准备。请于2009年4月24日前将本市督查报告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一并报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农牧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五、督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黄全福副厅长;组员:关今悦、王登科、马建军、饶永华、蒋学勤、李培贵;负责区域: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

  第二组:组长:周东宁副厅长;组员:张雪峰、王华、张金凤、龚卫红、亢建斌、柴育东;负责区域:中卫市、固原市。

  各地对督查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柴育东、曹丽莉,联系电话:0951-5045553,电子邮箱:caolilizyx2000@163.com。

  附件:1、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

  2、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

  市级农业部门(加盖公章) 填表时间:2009年  月  日
类型专项整治开展地区宣传指导培训监测情况
县总计数开展县数比例(%)发放材料(份)媒体宣传(次)场次人次监测场所(个)出动人次抽样数量合格数量合格率(%)
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            
生鲜乳专项整治            
饲料专项整治            
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水产品专项整治            
“三品”专项整治            
农资打假专项整治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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