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养殖鱼类病害多发季节。各地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鱼病监测工作,加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率。要充分发挥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的作用,加强日常病害防治和水质监测工作,及时指导养殖户做好鱼类病害防治工作。要及时加注新水,尽量选用耐低温、耐高PH值的微生物制剂等绿色鱼药进行水体消毒,确保水质清新;要加强饲养管理,促进鱼类体质尽早恢复,提高抗病力。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技术培训和用药指导,提高广大养殖户防控病害的意识和自觉性,增强养殖户健康养殖病害防治技能,把病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积极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我区第四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已经开始,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及自治区“适水产业”示范基地创建标准,积极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自治区“适水产业”示范基地的创建。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行生产日志、科学用药等登记备案制度,指导养殖场点建立健全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真正发挥示范场(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四、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
今年是农业部确定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按照要求,自治区农牧厅已经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我厅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完善工作责任机制,狠抓落实。要切实加强对水产养殖投入品、苗种生产、成鱼养殖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围绕养殖用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坚决杜绝购买、贮存或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重点是孔雀石绿、氯霉素、乙烯雌酚、硝基呋喃类等)的行为。结合“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环境治理”项目,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检测,扩大检测范围,跟踪检测情况,建立生产有记录、产品流向可追踪、出现问题可追溯的管理体系,带动和促进我区水产品质量全面提升。
五、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自治区确定的渔业安全生产年。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强化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渔业生产安全。从现在开始,各地要重点加强对“三无”船只的清理工作,彻底排查,摸清情况,全部建立档案,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坚决查处并依法取缔“三无”船只违规作业,彻底杜绝“三无”船只下水捕鱼,不留死角。要对全区大型湖泊水域的生产船舶进行登记,指导生产单位及个人建立安全生产制度,配备救生、防火等安全设备,做到安全生产制度上墙,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规范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