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渔业局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渔业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农(渔)发[2009]261号)
各市、县(区)农牧(农业)局、水产(畜牧)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春季是渔业生产管理的关键时期。当前,我区各地已陆续开始鱼种春放工作,各项渔业管理工作也全面展开。为了切实做好春季渔业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全年渔业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好鱼种春放生产
苗种是水产养殖的物质基础,做好苗种投放是确保全年渔业生产夺丰收的关键。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鱼苗鱼种繁育、放养及检疫工作,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养殖场点,扎实开展技术指导及信息服务。
(一)加强苗种繁育工作。鱼类“春繁”和渔业生产大忙季节即将来临,各地渔业部门要指导苗种繁育场点切实加强亲鱼培育工作,增强亲本体质,搞好亲本调剂,备足亲本数量,及时做好孵化设施检修、清塘消毒等前期准备工作,保障春繁育苗顺利进行。自治区水产良种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强化技术措施,提高繁育能力和水平,在扩大鲤鱼及黄河鲶鱼苗种繁育规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草鱼、鲢鳙鱼苗种繁育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水产苗种生产目标。
(二)抓好鱼种春放工作。近年来,随着“适水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区养殖结构发生了明显转变,鲤鱼养殖比重逐年下降,草鱼、鲢鳙鱼、虾、蟹等优质品种养殖比重不断增加,水产苗种供需情况出现了结构性变化,鲢鳙鱼鱼种的需求量进一步增大。各地一定要切实摸清养殖鱼类存塘情况,提前做好苗种需求信息服务,积极组织跨区域苗种余缺调配。要指导养殖户科学确定放养密度,正确进行拉网操作,严格鱼体、水体消毒,及时投喂优质饲料,认真做好水质调控,发现病情及时处理,提高鱼种培育水平。同时,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养殖池塘、湖塘蓄水工作。
(三)加强苗种检疫和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好苗种检疫和质量检验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外调苗种的质检、量检和病检,杜绝外源性病菌传入,减少养殖病害发生。要扎实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水产苗种生产过程用药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苗种生产、调运过程中以假冒真、以劣充优的行为,确保渔业增产、从渔农民增收。
二、加强病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