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2010年省十项民生工程责任处室的通知
(郑人社办〔2010〕50号)
局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明确2010年省十项民生工程责任单位的通知》(郑办文〔2010〕18号)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0年河南省十项民生工程责任单位的通知》(厅文〔2010〕13号)要求,对我局承担省十项民生工程责任单位进行明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解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1.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推动全民创业,确保全市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7万人,其中通过加大投入,开发公益性岗位1万个,帮助困难人员就业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主办单位: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2.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全市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10万人,专业技能培训5万人。
主办单位:农村劳动力工作处
3.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47亿元。
主办单位: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二)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1.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幅度不低于全省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0%。
主办单位:养老保险处
2.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对试点县(市)区60岁以上自愿参保的农村居民,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财政补贴。
主办单位:农村社会保险处
(三)优先发展教育
1.继续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在全市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主办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2.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学杂费。
主办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四)着力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支付比例。基本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
主办单位:医疗保险处
2.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培养200名研究生、2000名本科生、2000名专科生,免费轮训20000名注册乡村医生。
主办单位: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大分办)
二、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