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中鼎花园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郑价公函〔2010〕16号)
河南中鼎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鼎花园”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申请》收悉。根据豫计价调[2003]1442号、郑价公[2005]2号文件规定,结合郑价成审[2010]07号成本监审报告,对你公司位于文化北路西、银河路南“中鼎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投资和综合成本构成进行审核,现将该项目销售基准价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河南中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中鼎花园”总建筑面积为109636.30平方米,小高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87495.89平方米,销售基准价格为2542元/平方米; 商业用房面积为8036.87平方米,其销售价格自定。
二、根据文件规定,销售价格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浮动,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3%,下浮不限。分割零售单套住房,应当以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楼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