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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限期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设施

  结合全市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和西山地区综合整治要求,对一批物耗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及落后生产设施限期实施关停淘汰;已具备关停条件的,提前实施关停,尽早发挥减排效益。

  (六)严格减排措施

  为切实减少新建燃煤发电机组投产发电形成的新增SO2排放量,充分发挥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COD减排能力,采取以下减排措施:

  1.按照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减排工作任务,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北郊污水处理厂、殷家堡污水处理厂、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2010年新增COD削减量要达到800吨以上。市城乡管委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减排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在制定并落实改建工程实施方案前,杨家堡污水处理厂要确保年内处理水量和出水水质不低于2009年水平,并不得因改建工程停产。

  2.太钢电厂2×300MW燃煤发电机组、古交电厂2×600MW燃煤机组延迟投产发电。具体投产时间由市环保局根据减排和经济运行情况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确定。

  3.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12#机组结合脱硫设施增容改造工程在6月底前停产,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在采暖期停运1台200MW机组。

  4.市环保局要对重点减排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月度分析;因不确定因素导致减排项目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或出现不利于减排的特殊情况,要及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对全市火电、冶金、焦化、化工等行业采取限产等应急措施。

  二、组织机构

  成立太原市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兵生(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俊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荣彤(市委常委、副市长)
  弓跃(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春根(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吉久昌(副市长)
  王建生(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荣彤(兼)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西山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5个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潘保欢(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继光(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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