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围绕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的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开展严重风蚀沙化区、盐碱地、山地丘陵等困难立地造林技术研究,通过技术组装配套和技术创新,突破技术瓶颈,提高科技贡献率。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和治理模式的示范推广力度,把以抗旱造林为主的林业适用技术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根据不同立地类型,结合工程建设,建设一批科技示范区,形成科技推广应用与示范网络,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全面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种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林木良种选育、示范、推广力度,强化林木种苗质量监管,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工程建设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科技支撑。
(三)开展工程效益监测和评价。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三北防护林工程森林资源和建设情况动态监测与效益评价体系。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定期监测和定点监测相结合的办法,对工程区森林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及时公布监测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各地工程建设情况和安排工程投资的依据。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本区域森林资源和工程建设效益监测评价工作,根据监测和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工程建设方案,改进和强化管理措施。
五、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一)依法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完善工程建设植被保护制度,加强管护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管护责任,坚持依法治林,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严格执行禁止滥开垦、滥放牧、滥樵采的“三禁”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巩固工程建设成果。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高森林健康水平。
(二)积极发展三北防护林工程后续产业。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各地自然经济特点和市场需求,积极开展林药间作和林草间作,营造防护兼用林、饲料林、能源林、经济林等林业产业基地,为发展工程后续产业提供后备资源。积极发展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林产品加工、生态旅游业等后续产业,创绿色名牌产品,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通过政策倾斜和配套措施,建设一批工程后续产业示范区,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六、加大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完善投入机制。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国家投入和地方投入相结合,政府组织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建立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的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鼓励单位、企业、个人承包宜林地,参与工程建设。积极探索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的非国有公益林。各级人民政府对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要给予支持和投资保障。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规划。各有关部门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草原保护和建设、绿色通道建设和国土资源整治等项目时,要统筹防护林建设。鼓励社会投资、捐赠赞助、森林认养和冠名、国际合作等形式,投入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