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环境保护的指导意见
(湘交农路〔2010〕225号)
各市州交通局、环保局:
当前,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如火如荼,农民群众建设积极性空前高涨。为促使农村公路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环境保护的必要性
我省绝大部分农村公路项目利用原有路基进行改造,开挖裸露面不大,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但由于少数项目设计、施工和环保措施不到位,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农村公路建设点多线长面广,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我省统筹规划、集中建设的重要时期,为实现 “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提质增效,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尤显重要。一是农村公路在建项目分布地段、地理环境、线路区域和生态条件均有所不同,必须对环境保护工作加以规范;二是农村公路建设单个项目资金规模不大,环保投入极少,不能忽视对环境的保护;三是农村公路建设大多由乡村组织,农民参与投工投劳的现象普遍存在,必须提高广大建设者和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四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安全、环保、节约的新型交通建设理念,走“两型”发展之路,建设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2、基本原则
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着重提高既有道路路面等级,加强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主要措施及具体要求
1、农村公路建设要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升级改造,设计时应充分利用原有道路路基进行建设,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的损害,减少占地,保护基本农田;注意与沿线环境和景观的协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利用土地,尽量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将对公路沿线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实现改善农村交通和保护生产生活环境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