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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力支持配合自治区文明办测评组对拉萨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公告

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力支持配合自治区文明办测评组对拉萨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公告


各县(区)、驻市各单位:
  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关系到全体市民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积极配合支持自治区文明办测评组对拉萨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的测评工作,是对驻市各级党政组织执政能力的检验,是对全体市民热爱拉萨、热爱家园的重大考验。为深入推进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效开展,迎接7月下旬8月上旬中央测评组对拉萨城市公共文明指数的综合测评,自治区文明办按照区文明委的工作部署,组织综合测评组从7月6日开始,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调查”、“整体观察”六种方法对拉萨城市公共文明指数进行综合测评。根据7月2日第三次创城专题会议精神,为确保测评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公共秩序整治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拉萨运管处、各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机场配合。公共环境整治工作由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牵头,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绿化局、市电业局、电信拉萨分公司、城关区配合。各居住小区环境卫生、创城宣传分别由城关区、柳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调落实。各商户、宾馆、饭店创城宣传与支持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旅游局、市卫生局配合。要通过专项整治,确保公共环境整洁、公共秩序良好、市民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赞同率均达到100%。
  二、驻市各单位、社区、物业小区要切实加强对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市民群众关心了解并参与到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来。
  三、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大院、社区和物业小区的管理,努力创造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四、广大居民和商户要积极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治理,不私搭乱建,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文明饲养宠物,共同创造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
  五、广大干部职工和部队官兵要积极关注、支持、参与各级组织开展的文明创建活动,率先垂范,努力为全体市民做出良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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