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汽车修理工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技组〔2010〕4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局)、省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粤办函〔2010〕132号)精神,根据肖志恒、宋海副省长的批示,今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项目增加汽车修理工。现将我们制订的《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汽车修理工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部门(行业)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请直接与该工种承办单位或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部门(行业)参加本工种竞赛的代表队,请直接向该工种竞赛承办单位报名。
本实施方案请查询www.gdosta.org.cn网站。
省竞赛办联系人:王建平,联系电话:020-83329249;
苏光护,联系电话:020-83352242(传真)
技术咨询: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傅 鸫,020-83185010;
刘忠良,020-83185954
传 真:020-83185947。
邮 箱:gdmtk@163.com
承办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联 系 人:黄庆忠
联系电话:020-86093314
传 真:020-86090575
电子邮箱:hqz1018@yahoo.com.cn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汽车修理工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了提高汽车维修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快汽车维修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有效提高汽车维修行业员工职业道德、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创造有利于汽车维修行业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推广汽车维修新技术、新理论,推动汽车维修行业技术进步与发展,以优质的服务,迎接亚运会的到来。根据粤办函〔2010〕132号文的部署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汽车修理工竞赛项目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主 任:孟源北 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邵子铀 广东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处长
副主任:陈亚林 广东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副处长
刘建平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校长
区国耀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书记
李 刚 博世汽车检测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樊善光、林秋婵、武华、巫兴宏、李兴全
(二)组委会办公室
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的会议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孟源北 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兼)
副 主 任:刘建平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校长(兼)
办公室成员:樊善光、林秋婵、谭宇新、何兆峰、张燕文、
武 华、曹前锋、蔡才胜、巫兴宏、李伟军、
亓 望、黄庆忠、曾文勋
(三)根据赛事安排,竞赛办下设会务材料组、综合宣传组、竞赛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三、竞赛项目、竞赛标准、组别
(一)竞赛项目:汽车修理工
(二)竞赛标准:国家职业标准《汽车修理工》三级为标准。竞赛以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及以上内容为依据,结合行业发展的最新情况组织命题,命题以实际操作技能为重点,分理论和实操两部分。
(三)组别:本次大赛设职工组和学生组。
四、参赛选手资格
各级各类院校全日制汽车修理工相关专业在校生可参加学生组竞赛;各行业从事本工种工作的从业人员可参加职工组竞赛。
五、决赛时间、地点
决赛时间:拟定在2010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地点: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六、奖励办法
按粤办函〔2010〕132号文执行。
七、竞赛程序
(一)名额分配及报名
1. 名额分配:
各地市(省属单位)代表队每个组别派3名选手参赛,承办地市代表队每个组别可派4名选手参赛。各地市(省属单位)代表队学生组至多一名高职选手。
2. 须提交的资料:
(1)各地市在选拔赛后按所分配的参赛名额,填写《2010年广东省汽车修理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1)和《2010年广东省汽车修理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与学生证明复印件。
(2)附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各一张;大一寸蓝底免冠近照5张。
(3)附参加决赛的选手、领队和教练的名单。
3. 各组别参赛选手(团体)以各地级以上市、省属部门(行业)为单位统一向本工种竞赛组委会报名。
4.报名时间:2010年9月20日-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