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财源建设制度保障
25.健全市场机制。财政资金要积极支持市场机制建设,搭建完善市场要素交易和流通平台,推动资源市场化配置。深化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使用权转让机制。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对经营性土地全面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对海域、矿产、风景名胜等国有资源,要全部实行有偿使用。加快城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步伐,鼓励多种成份参与公共事业经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市场化交易改革,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实行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建立区域性排污权市场交易体系。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健全市场机制创造公平宽松的外部环境。
26.创新投融资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规范发展政府融资平台,引导银行、企业、社会等各方面共同加大投入,尽快形成多元化、常态化的投融资保障机制。加强财政与金融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财政手段,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向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利用债券、资产证券化、BOT(建设-经营-转让)等融资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引进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税收评价机制,支持实行产业链招商和产业集群招商,引进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税收贡献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对引进跨国公司500强企业投资、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等利用外资鼓励类大项目,给予一定奖励。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资源,积极引进政府外债资金。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潜在财政金融风险。
27.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制定《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建立健全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增强市县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完善省对下财政体制,对市县上缴省级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幅超过15%以上部分,2010-2012年省级给予全额返还,促进各地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省级返还资金由各地建立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从2010年起,取消省对市县上划中央两税1∶0.3返还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对综合财力不能满足基本支出需求的财政困难县给予补助。对黄河三角洲区域内禁止或限制开发地区,探索建立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扎实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新体制平稳运行。
八、切实加强财税管理,拓宽生财聚财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