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日起到5月底)为启动阶段。各地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工作,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6月至8月)为检查阶段。各地组织开展辖区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落实整改,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我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第三阶段(9月)为总结阶段。各地在检查结束后,认真总结,填报《消毒产品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消毒产品委托加工调查表》(附件2,市卫生监督所填写),连同本次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查处违法行为执法文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于9月8日前报送市卫生监督所市场检查科。联系人:陈国华,联系电话:85014089,传真:85014055,地址:无锡市南苑新村45号,邮编:214026,电子信箱:wxcgh21@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于6月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卫生监督所市场检查科,联系电话:85014089。
(二)严格监督执法。各地要把日常工作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按照序时进度,对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适时进行突击检查,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阶段的整治任务,达到清理整顿和规范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市场的目标。对检查中查实的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做好违法案件的通报、协查、资料汇总等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三)强化舆论宣传。行动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进行舆论宣传。对在专项整治中查实的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我局,以便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醒消费者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要公布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发动群众举报,充分发挥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无锡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电话:82827110。
附件:
1.消毒产品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2.消毒产品委托加工调查表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消毒产品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检查情况 | 不合格产品数量 | 监督检查、案件查处情况 |
单位 | 产品 | 不合格产品总数 | 明示或暗示疗效或标注禁止标注内容 | 卫生质量不合格 | 标识无效卫生许可证照号 | 其他 | 处罚单位数(家) | 罚款金额(元) | 责令停止销售产品数 | 公示不合格产品数 | 出动监督员(人次) |
类别 | 数量(家) | 种类 | 数量(个) |
生产单位 | 抗抑菌制剂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药店 | 抗抑菌制剂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