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人的通知
(冀卫文明〔2010〕5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河北省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卫生厅领导班子人员变动和省卫生厅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河北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人作以下调整:
一、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任由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新建同志担任。
二、鉴于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涉及面较广,与各项卫生工作紧密相联,按照实行“一岗双责”原则,其他厅领导班子成员为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副厅长高春秋同志主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卫生厅直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厅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赵小远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吴少卿、卫生厅直机关党委副书记尹文晶、副调研员邢国涛同志担任。
附件:河北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办公室负责人名单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附件:
河北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负责人名单
主 任:
厅党组书记、厅长 杨新建
副主任: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岩山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李建国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于素伟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高春秋(主管)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赵 瑜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骁悍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梁占凯
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高宏伟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许彦增
厅副巡视员 李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