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市县的通报
(琼府办[2010]1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9年度,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话会议和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建设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省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绩突出的市县予以通报表彰。受表彰的市县名单如下:
一等奖:海口市、琼海市、三亚市、文昌市。
二等奖:万宁市、昌江黎族自治县、儋州市、乐东黎族自治县、定安县、陵水黎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