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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备注:企业应按研究开发项目类别逐项报政府科技部门或经信委等部门确认。

  附件2: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
  你单位报送的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资料收悉。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税发〔2009〕6号)规定,经审核,附表所列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07年度第6号公告)的规定,并予登记。其余___个项目不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07年度第6号公告)的规定,不予登记。

序号

项目名称

登记号

1

 

 

2

 

 

3

 

 

4

 

 


  特此告知

主管税务机关
年  月  日

  附件3-1:
  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
  (自主开发类)
  企业盖章:                                       金额单位:元

研发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码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起始时间

 

项目终止时间

 

填报时间

 

该项目在技术领域中的类别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技术研发成果最终归属权

 

列入省部级或区县科技计划(文号及名称)

 

一、立项依据(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项目开发的目的、意义;本项目对本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之处;项目的市场前景。)(限300字以内)

 

二、开发内容和目标(项目主要内容、目标及关键技术;主要技术指标或经济指标。)(限300字以内)

 

三、现有研发条件和工作基础〔承担单位开展项目的优势(人才、设施等条件)〕(限300字以内)

 

四、计划进度(包括总的研究期限、年度计划进度以及已经取得的阶段成果)(限300字以内)

 

五、经费预算

1. 项目预计总经费      元,其中: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八大经费      元;

2. 本年度预算经费      元,其中: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八大经费      元。

六、提供材料

1. 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 自主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报告。

3. 自主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运作情况报告和专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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