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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石吉高速泰和路政大队调整驻地用房建设的批复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石吉高速泰和路政大队调整驻地用房建设的批复


石吉项目办:
  你办《关于石吉高速泰和路政大队调整驻地用房并解决整修费用的请示》(赣石吉字[2010]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利用闲置资源,节约建设资金,原则同意取消新建泰和路政大队用房、将原105国道泰和稽征收费站整修改造作为泰和路政大队的驻地用房。
  二、原则同意你办报来的整修改造方案,请你办进一步完善设计,加强造价控制,确保工程设计可行、造价合理。
  三、请你办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好整修改造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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