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教育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的通知
(苏教法规〔2010〕11号)
机关各处室:
为确保苏州市教育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规范、高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苏州市教育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苏州市教育局行政权力
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苏州教育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规范、高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教育局行政权力事项的办理及相关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教育行政权力包括市教育局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权力。
市教育局各相关处室、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以下简称教育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教育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范围应与市政府审定的教育行政权力职权目录相一致。教育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全覆盖,按审定的对外、对内流程图程序操作,全部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中运行,
第四条 按照“全流程、全业务、全覆盖”的要求,局机关相关处室对教育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进行监察监控,发现异常及时督促办理。
第五条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对局机关处室的工作考核。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负责教育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
第七条 局监察室具体负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综合协调管理、电子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