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逻辑关系:1栏≤3栏;7栏=6栏/1栏*100%;10栏≤12栏;16栏=15栏/10栏*100%。
(二)指标解释:
1、表中目标任务户数为今年6月1日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目标任务户数(见本市目标责任书);
2、分解情况按分解到每个项目的名称、改造户数、拆迁面积和计划投资填报;进度情况按分解到每个项目的进度情况填报;
3、6栏、15栏“已完成改造户数”为已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户数;
4、表中数据填报时限截至2010年6月底。
(三)本表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