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大唐信阳电厂等发电企业2010年度基础电量的通知
洛阳、许昌、信阳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省投资集团:
报来的调整有关发电企业2010年度省内基础电量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均收悉。根据《关于下达2010年全省节能减排发电调度发电企业年度基础电量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0〕216号)中对利用中水机组、接入系统方案优化机组以及省属上市企业机组适当照顾的精神,经商省电力公司,并组织专家认真审查材料、赴现场核查情况,决定对大唐信阳电厂等发电企业的2010年度基础电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因额定容量增加12万千瓦以及利用中水,增加大唐信阳电厂(3、4号机组)省内基础电量64800万千瓦时。
二、因额定容量增加6万千瓦,增加大唐禹州电厂(4号机组)省内基础电量26400万千瓦时。
三、为避免省内上市公司退市,增加豫能控股公司所属电厂省内基础电量145000万千瓦时,其中,南阳鸭河口电厂35000万千瓦时,南阳天益电厂60000万千瓦时,郑州热电厂50000万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