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二、新增实施5项民生工程

  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2010年全市新增实施5项民生工程:

  (一)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2010年在五河县建设设施较完备、功能较齐全的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新增床位70张,每张床位投入6万元,投入资金420万元。

  (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整合利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文化室、寄宿学校等现有资源,2010年在全市17个乡镇创办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每个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2万元,投入资金34万元,由市妇联负责实施;在农村地区确定437个留守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话、电视机(3000元),投入资金130万元,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三)光荣院建设。2010年,新建一所标准化光荣院,规划建设床位130张,每张床位投入2.7万元,投入资金350万元。

  (四)农村清洁工程。2010年在18个乡镇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投入资金2270万元。

  (五)校舍安全工程。在市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2010年投入资金39225万元。

  三、有关工作要求

  实施民生工程是我市解决各类民生问题的重要抓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务求更大实效。

  (一)完善民生工程实施和管理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贴基层需求,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改进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民生政策效益的最大化。要本着节约、集约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民生工程和其他各类基础设施,形成集聚效应。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补助或发放到人的民生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类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效果。要建立健全已建成项目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二)形成稳定、多元的筹资机制。县区政府要优先安排民生工程资金,打足预算,重点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级财政要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尽量减轻县区财政配套压力。要采取政策扶持、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要加大各类民生资金的整合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工作效能;要强化分类指导,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级政府作为民生工程的实施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早受益、多受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