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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投融资及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落实单位: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市城投公司

  2. 理顺征地拆迁工作体制

  明确拆迁工作职责,下放拆迁管理职能,项目征地拆迁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建市拆迁拆违工作指挥部,统筹协调全市拆迁拆违工作,具体由市行政执法局牵头落实。成立由市住建、规划、国土、公安、行政执法、市重点项目办等部门组成的“蚌埠市房屋拆迁证照确认小组”,先拆违、后拆迁,并实行公示制度,操作细则由市住建委研究制定。

  牵头落实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

  3. 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管理体制

  实行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相分离,年初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财政性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投融资计划安排预算内资金、土地出让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年中,根据市城投公司平台需要,通过市投融资管理中心“打捆”拨付给市城投公司,满足融资需要,用以支付工程款和债务本息偿还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市城投公司按进度支付,审计部门全程参与,先审计后付款;涉及工程量及概算变更的,需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涉及重大变更的需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管理具体细则由市城投公司制定。

  牵头落实单位:市财政局、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市城投公司

  4. 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机制

  逐步将分散在各部门管理的政府债务统一收归市投融资中心管理,在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的前提下实行政府债务统一归口管理、统借统还。建立政府债务动态管理机制和预警机制,由市财政局配合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建立政府债务定期统计制度,划定科学的融资风险控制预警线,列出年度可融资规模和还款计划,对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预警和评估,确保政府债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加强对贷款的期限管理,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协商,争取中长期贷款。探索设立政府偿债基金,维护政府融资信用。

  牵头落实单位:市财政局、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市城投公司

  四、操作流程

  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操作流程分为项目前期、施工过程管理及资金拨付、项目后期三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一)项目前期阶段

  1. 由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提出项目建议规划,报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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