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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投融资及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城投公司主要职责:对政府投资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贯彻实施批准后的政府投融资计划;配合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对项目招投标、质量、工期等进行管理;对政府建设项目总投资进行管理与控制,按进度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牵头落实单位:市城投公司

  4. 完善监督机制

  市发改、财政、监察、审计部门作为投融资管理的监督层,依据职能分工,加强对政府投融资的监管。市发改委依据审批内容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财政部门重点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概(预)、决算审查工作,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建立政府投融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对政府投融资行为进行监管,对建设项目实行跟踪审计、督查。

  牵头落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二)建立规划、立项、设计、建设、招标、融资、拆迁、审计“八分开”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

  改革现行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实行政府建设项目规划、立项、设计、建设、招标、融资、拆迁、审计“八分开”,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各部门在“八分开”中承担的相应职责是:

  1. 市规划局:负责政府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

  2. 市发改委:负责政府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

  3. 市住建委:负责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直至可研报批。

  4.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组建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5. 市招标采购管理局:组建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负责行使项目招标采购交易的监管职责;下设“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依法受托开展招标采购交易活动。

  6. 市投融资管理中心:负责政府建设项目的融资管理。

  7. 各区政府和市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项目征地拆迁。

  8. 市审计局:负责政府建设项目的审计。

  (三)同步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1. 改革土地收储管理体制

  强化市土地储备中心职能,实行统一收购、统一储备、统一供应、统一调度资金,代表政府直接管理土地一级市场。改革土地交易模式,对经营性用地出让原则上一律实行拍卖,确保土地增值收益集中在政府手中,优先用于归还到期借款。进一步完善土地收储措施,规范市、区、开发区土地出让收入的分配、管理和使用。各项操作细则由市国土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市城投公司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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