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2010年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津经信电[200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工业集团(控股)公司、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我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电力负荷调整及高效、智能终端技术与产品的研发推广、电力用户负荷调整与科学用电项目建设改造以及电网企业电力负荷控制管理系统建设。通过被支持项目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推动我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从而进一步优化电力资源平衡配置,提高电力负荷管理水平以及电能使用效率,促进我市的节能减排以及经济社会、能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现将我市2010年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方向和范围
(一)电力负荷调整、高效及智能终端技术与产品的研发推广;
(二)电力负荷调整建设与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电蓄热、电蓄冷、电动汽车系统(包括电动汽车及充电站)等电力负荷转移项目;
(三)高效及智能终端建设与改造项目:主要包括采用高效电动机、电动机调速运行、热泵、高效电加热、节能变压器、无功自动补偿与谐波治理、绿色照明、高效电器设备、智能用电设备和智能用电管理系统等技术产品的项目;
(四)采用其他技术、产品和措施的重大电力负荷调整和科学用电项目等。
二、项目的组织和申报
各区县、各集团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一)项目组织:应本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鼓励竞争、择优扶持的原则,重点选择发展潜力大、系统整体效益高、负荷调整与节能效果突出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各项目单位按要求填写《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申请书》(附件一),签署《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责任承诺书》(附件二),并按《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附件三)备齐所需文件,依照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连同《2010年项目支出预算申请表》(附件四)文本两份及电子版和项目建议书电子版,由各区县、各集团和有关主管单位统一上报市经信委电力管理处。
各区县、集团和有关主管单位同时上报《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责任承诺书》(附件五)文本和《天津市2010年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六)文本及电子版。市经信委将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受理并组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