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评选活动的通知
(津发改法规[2010]587号)
各区县发展改委(物价局)、经发局、委直属单位和委内各处室:
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加强廉政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普法办根据全国普法办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公务员积极参加第八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评选活动。现将《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将参评作品送交市发展改革委法规处,统一组织报送国家发展改委普法办参加评选。评选活动具体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法规处 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