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5)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要坚持四项原则。
--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知识产权资源、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强化知识产权成果应用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发挥政府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调引导作用,推动知识产权运行机制不断完善。
--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适时制定和调整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确定省市县三级工作机构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各地区、各行业的资源优势,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区域化布局,实现知识产权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鼓励创新与合理使用相结合。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集体与个体的利益关系,既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又推动知识产权运用。要在依法保护中推动运用,在依法运用中加强保护,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成果合理应用、有效推广。
--基础建设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坚持物质投入与制度建设并举,在强化发展基础、完善服务体系的同时,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加速推进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
(三)战略目标。
(6)到2020年,全省知识产权制度基本完善,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法制环境进一步改善,知识产权拥有量有较大幅度增长,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比重显著上升,知识产权对全省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7)近五年的目标是:
--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各级政府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导向作用明显。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形成共识。企事业单位普遍将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纳入工作议程,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大幅度增加,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大幅度提升。发明专利申请量、授予量、每百万人拥有量以及年增长幅度达到或接近全国同期平均水平,申请国外专利数量明显增加。注册商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数量年均增长幅度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保持同步。核心版权产业产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高。拥有一批优良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均得到有效保护与应用。
--知识产权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法规体系逐步完善,执法体系基本健全,知识产权制度与配套政策协调运行,形成明确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市场秩序更加规范,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进一步减少,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更加健全。以省、市两级为重点,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管理体系。各项制度完善,执法队伍健全,工作人员素质明显改善,管理保护水平和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成集知识产权信息传播与利用、展示与交易、孵化与转化、咨询与评估为一体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省市两级综合服务平台,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和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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