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京市卫生局关于对我市村级卫生室医用计量器具开展免费检定服务的通知
各区(县)质监局、卫生局,市计量院,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改善民生,落实“病有良医”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省质监局“计量惠民工程”关于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的部署,南京市质监局、卫生局决定,对我市村级卫生室医用计量器具实施免费检测、检定服务,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需求,提升医用计量保证能力,服务乡村百姓“看病放心,看病准确”。按卫生部门确认的数量(具体见附件一),完成全市村级卫生室在用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服务,实现医用计量器具准确、可靠。
二、组织要求:
(一)为保证免费检定服务举措落实到位,市质监局、卫生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整合资源,制定计划,协调推进服务。
(二)各区县质监局、卫生局应加强联系、合作,对辖区内村级卫生室做好摸底调查,督促、帮助各医疗卫生机构填写《南京市村级卫生室计量器具基本情况表》(附件二)。各区(县)质监局备案后于2009年3月31 日前报送市质监局计量处。专项工作小组根据上报情况,编制计划,统一部署,确保按期完成免费检定任务。
各区县质监和卫生局要及时向区县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支持、帮助。要通过免费检定服务的宣传,让社会、百姓了解、理解和督促我们作好服务工作,力争在“攻关服务年”中提升计量服务社会、民生的影响。
(三)全市免费检定工作7月底前完成。各区县局对免费服务中解决的问题、取得的成效要认真总结。市专项工作小组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核拨相应的检定费用并迎接省局对我市的考核验收。
三、检定实施:
(一)实行市质监局计量处、区县局、计量院及各分部联动推进的模式、方法。选择一个县先行试点,组织观摩交流,保证区域有机衔接、积极推进。
(二)市计量院统一组织检定工作。对本部和分部的人员、设备等资源进行整合、组合,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采取现场集中检定的方法落实服务措施。
(三)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检验单位应加贴“检定合格标识”;对不具备检定条件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及时出具检定意见,督促整改后复检。
超出本市检验能力的检查、分析、治疗仪器设备,市局计量处汇总报省局安排落实服务。
(四)完成检定服务任务后,检定单位应现场填写《南京市村级卫生室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确认表》(附件三),并由受检单位盖章确认后报市计量院存档备查。
市计量院对全市免费检定服务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南京市县(区)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四),于8月12日前报市专项工作小组,并负责CQS系统的录入、更新。
四、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医用计量器具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对法定计量强制性、规范要求的认识,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做到未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用,保证医疗服务水平。
此次免费检定服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计量惠民、利民的民生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德政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通知精神,上下联动,通力合作,狠抓落实,提升民生计量服务民生的新形象。
附件1:《南京市村级卫生室分布情况表》
附件2:《南京市村级卫生室计量器具基本情况表》
附件3:《南京市村级卫生室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确认表》
附件4:《南京市县(区)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情况汇总表》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南京市卫生局
二○○九年三月十日
附件1:
南京市村级卫生室分布情况表(表一)
区县 | 序号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辖区村级卫生服务机构数量 |
雨花 | 1 | 雨花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 |
2 | 宁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 |
3 | 赛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4 | 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 |
5 | 西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0 |
6 | 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7 | 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小计 | 15 |
栖霞 | 1 | 栖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 |
2 | 栖霞区尧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 |
3 | 栖霞区马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4 | 栖霞区迈皋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 |
5 | 栖霞区燕子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 |
6 | 栖霞区八卦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 |
7 | 栖霞区靖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8 | 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 |
小计 | 37 |
江宁 | 1 | 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9 |
2 | 上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0 |
3 | 秣陵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 |
4 | 秣陵街道百家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 |
5 | 方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3 |
6 | 谷里街道东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 |
7 | 谷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1 |
8 | 禄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 |
9 | 禄口街道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 |
10 | 湖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 |
11 | 湖熟街道周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 |
12 | 湖熟街道龙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 |
13 | 淳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 |
14 | 淳化街道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1 |
15 | 陶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16 | 横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 |
17 | 丹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 |
18 | 江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19 | 江宁镇陆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 |
20 | 铜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21 | 汤山街道麒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22 | 汤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1 |
23 | 汤山街道上峰卫生服务中心 | 7 |
小计 | 191 |
浦口 | 1 | 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2 | 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 |
3 | 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4 | 沿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5 | 江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1 |
6 | 桥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 |
7 | 永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7 |
8 | 汤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 |
9 | 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10 | 星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 |
11 | 乌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 |
12 | 盘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 |
小计 | 91 |
六合 | 1 | 雄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 |
2 | 六合区棠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3 | 八百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3 |
4 | 八百桥镇樊集社区卫生服分中心 | |
5 | 八百桥镇长山社区卫生服分中心 | |
6 | 新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7 | 横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0 |
8 | 瓜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9 | 程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 |
10 | 程桥镇竹呈社区卫生服分中心 | |
11 | 马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12 | 竹镇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7 |
13 | 竹镇镇泉水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 | |
14 | 葛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15 | 葛塘街道长城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 | |
16 | 长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 |
17 | 龙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 |
18 | 冶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 |
19 | 冶山镇东王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 | |
20 | 东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 |
21 | 龙袍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 |
22 | 玉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23 | 新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 |
24 | 马鞍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 |
25 | 马鞍镇城西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 | |
26 | 山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27 | 大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28 | 卸甲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小计 | 148 |
溧水 | 1 | 永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4 |
2 | 永阳镇城西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 | |
3 | 石湫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 |
4 | 明觉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 | 1 |
5 | 东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6 | 群力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 | |
7 | 白马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 |
8 | 共和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 | |
9 | 柘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 |
10 | 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11 | 和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 |
12 | 双牌石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 | 3 |
13 | 洪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1 |
14 | 渔歌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 | |
15 | 晶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 |
16 | 云鹤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 | |
小计 | 84 |
高淳 | 1 | 淳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 |
2 | 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3 | 淳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8 |
4 | 阳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9 |
5 | 古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6 | 漆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 |
7 | 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4 |
8 | 东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 |
9 | 桠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8 |
10 | 砖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小计 | 116 |
数量合计 | 104 | 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