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获得市主管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县局(分局)、市行业协会之一推荐。
(二)、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除具备市质量奖的申报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三年以上,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获得南京市质量奖并在有效期内。
四、申报时间
2009年3月15-5月31日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应提交下列材料:
1、《南京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从www.njzj.gov.cn下载中心下载);
2、根据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
3、凡在申报表和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需企业或组织提供,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证实性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06至2008年)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市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应提交下列材料
1、《南京市质量奖申报表》(从www.njzj.gov.cn下载中心下载);
2、根据《南京市质量奖评定细则》(从www.njzj.gov.cn质量管理与认证页面下载)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
3、凡在申报表和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需企业或组织提供,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证实性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06至2008年)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所有提交材料均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四)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清晰、整洁;报送的纸质文档统一使用A4纸打印,无需对纸质文档进行装饰。
六、2009年政府质量奖评定工作进度安排
(一)2009年3月15日-5月31日:南京市政府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受理企业或组织申报材料;
(二)2009年6月1-5日:办公室对申报企业或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三)2009年6月6-12日: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或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申报资料评审结果产生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或组织名单;
(四)2009年6月13日-7月31日: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或组织进行现场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