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黑建房[2010]16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房产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的通知》(建房[2010]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加大宣传力度
此通知是当前国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的重要举措,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各地市要认真组织学习,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要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相关中介服务企业熟悉通知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贯彻《通知》精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贯彻实施力度
各市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一要结合通知精神,迅速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相关内容,明确标准。二要制定贯彻落实《通知》的具体方法步骤,按照通知精神要求深入开展预售商品住房项目清理,准确掌握市场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三是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巡查制度,巡查和集中检查要有机结合,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四是加大信息系统建设力度,建立房地产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三、以《通知》为依据,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