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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加强技术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

  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利用全市现有各类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技术改造工作,保障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资金。对纳入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对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投资入股、拨款补助等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鼓励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单位通过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上市、风险投资、信托等方式进行融资。对国家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和本市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方案范围内的技术改造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的投融资支持体系,提高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水平。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加强融资担保、再担保工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服务平台。鼓励区县政府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或安排资金支持技术改造工作,结合各区县产业特点和资源优势,扶持区域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
  (三)健全服务体系。
  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优化办事流程,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提供优质服务。通过绿色审批通道机制,加快办理本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推进技术改造“一站式”在线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改造统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各类中介机构在技术改造中的作用,支持信息服务、评估咨询、招投标、融资担保等相关业务发展。
  (四)加强项目管理。
  加强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管理,逐步将单位产值能耗、水耗、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技术改造项目性质是否符合所在区县功能定位及园区产业定位,作为项目核准备案的重要考核指标。按照“改造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建立健全项目库制度,对储备、在建和投产的各类项目实行全流程管理,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重点加强后评价管理。
  (五)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相关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推动本市技术改造的立法工作,形成本市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法规体系。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激励机制,落实鼓励岗位成才的有效措施,形成尊重人才、凝聚人才的氛围。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对先进设备、工艺的掌握能力和水平。对企业关键岗位紧缺急需的优秀人才,可以按照本市有关政策予以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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