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支持企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构建绿色生产体系。
产业结构调整由注重“关停并转”向“创新驱动、内涵挖潜”转变。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和淘汰落后并举,推广普及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及新装备,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和生产方式。坚持节约生产、清洁生产,支持工业污染防治技术应用和废物综合利用。注重在技术改造中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和保护环境,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八)支持技术成果产业化,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鼓励企业采用自主创新技术和自主品牌产品。优先支持重大自主创新技术产业
化项目和采用较多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的项目。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形成紧密型合作关系,共建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研发成果产业化进程。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形成专利等无形资产,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显著提升全市产业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九)支持企业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鼓励企业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物联网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对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监管能力。鼓励技术改造项目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推广普及安全高新技术,淘汰安全性能低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加快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中安全管理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推动科技兴安战略的实施。
(十)支持两化融合,提升企业综合集成能力。
支持信息技术在工业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业务环节的融合渗透;支持企业应用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等软件和电子商务系统,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等技术开展网络化设计和制造,促进企业产品设计、制造模式和企业间协作模式创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北京市企业技术改造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全市技术改造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并发布年度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和重点项目。联席会议的召集单位为市经济信息化委,成员单位为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市知识产权局、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和各区县政府。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各区县技术改造工作计划并予以落实。
(二)完善投融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