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集成电路、高世代平板显示核心技术和先进生产线建设,改造升级现有装备和生产线;支持新一代移动通信设备研发生产、计算机研发能力建设和下一代互联网推广应用;支持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制造业向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升级发展。
(二)支持生物和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加快关键技术产业化,尽快发展成为主导产业。
重点支持化学药、中药、医疗器械等优势领域的改造升级工作,积极培育生物制药、生物农业、工业生物等潜力领域,提高服务配套能力;大力推进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关键零部件、装备生产制造;支持石化、建材等新材料产业加快结构调整、实现升级换代。
(三)支持装备制造、汽车和交通设备、都市型工业等产业加大产品升级换代力度,提高工艺和质量,加速产业升级。
推进装备制造业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提高实验设备、基础配套件和基础工艺水平;支持汽车产业扩能和技术升级,以小排量车型为重点,引进适应市场需求的新车型和换代车型,投产自主开发的新车型和改进车型,加快推进关键零部件技术产业化、自主化、系统化和模块化,支持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系统在研发和制造环节实现突破;支持都市型工业装备自主化和关键技术产业化,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质量。
(四)支持骨干企业将技术改造与兼并重组相结合,提高规模经济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支持骨干企业以技术改造为契机,通过实施跨国、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兼并、重组,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装备,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层次,完善产业链配置;支持已开展兼并重组的骨干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整合资源,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水平和产业集中度。
(五)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研发、更新装备、改进工艺、丰富品种、改善管理,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
积极通过金融信贷、信用担保等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并与大企业形成协作配套关系,提高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支持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和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六)支持镇村企业聚集发展、特色发展和统筹协调发展,形成与区域产业发展协作配套的特色产业基地。
支持镇村企业淘汰落后技术和产能,发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促使产业布局由“小、散、乱”向龙头带动、聚集发展的模式转变,最终在全市形成20个左右与所在区县功能定位相符合的特色产业基地,并与所在区县工业园区形成在产业链上配套、在生产上协同的紧密型合作关系,成为工业园区在空间和产业链上的自然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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