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灭蚊蝇、灭蟑螂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为预防夏季虫媒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决定6月至10月份,在全市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灭蚊蝇、灭蟑螂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好灭蚊蝇、灭蟑螂活动
做好灭蚊蝇、灭蟑螂工作需要政府组织,发动群众,人人动手,户户参与。各级爱卫会要将组织开展群众性灭蚊蝇、灭蟑螂活动作为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的主要任务来抓,制定周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并认真组织落实。在开展活动中要坚持抓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科学合理地使用杀虫药物,加强日常除四害的管理工作。
二、灭蚊蝇、灭蟑螂活动的要求
灭蚊蝇、灭蟑螂活动的重点是控制苍蝇与蟑螂密度。
1、灭蝇
灭蝇工作的原则是,以清除蝇类孳生地(场所)为主,辅以药物灭杀,并完善防蝇设施。灭蝇的重点单位是:农(集)贸市场、中小饭店、食品(副食品)厂、商场、食品超市、食堂、居民区、建筑工地、垃圾中转站和收集房、公厕。
灭蝇的标准是:以县区为单位达到国家控制标准。
灭蝇的主要方法是:
(1)搞好环境卫生、垃圾袋装化管理和垃圾、粪便日产日清。道路、绿地、庭院不应有散在的暴露垃圾。
(2)垃圾中转站、收集房(箱)和垃圾运输车辆清运垃圾后要每日用水清洗,将垃圾残渣冲刷干净。农(集)贸市场要保证有足够的袋装垃圾收集容器,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工地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
(3)为达到既控制苍蝇密度,又防止蝇类抗药性增强的目的,原则上不主张大面积喷洒卫生杀虫剂,提倡在清除蝇类孳生地(场所)的基础上多使用灭蝇毒饵、滞留喷洒剂,及捕蝇笼、粘蝇带、蝇拍等物理灭蝇器械。在蝇密度较高的场所,可适当使用速效卫生杀虫剂,但控制密度后应停用。
(4)饭店、宾馆、医院,食品(副食品)厂、食堂操作间和商场、食品超市的营业场所必须有完善的纱门、纱窗、门帘、风幕机等防蝇设施。
2、灭蟑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