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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方案》的通知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方案》的通知
(济厅字〔2010〕34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2010-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6月13日

  2010-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0〕6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的2010-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简化程序、查找问题、注重实效的原则,完善考核方法,反映工作实绩,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抓人口计生工作的自觉性和职责部门综合治理的主动性,引导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基层基础,加大政策推动,确保全市人口计生目标任务的完成,为实现我市“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重点工作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
  考核设置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总分值为1000分。
  (一)工作目标(500分)
  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首要任务,设置以下指标:
  1.合法生育率(180分)。执行现行生育政策,遏制违法生育情况。
  2.出生人口性别比(100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情况。
  3.避孕措施落实率(100分)。指导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妇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措施,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
  以上3项指标目标值,均以《责任书》指标值为准。
  4.管理服务(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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