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委员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沪经信企(2010)291号)
各区(县)经委(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商务委、财政局、工商分局、质量技监局,有关银行、服务机构、行业协会: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大型综合性国际展会,自2004年起已成功举办六届,成为一年一度为中小企业搭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的盛会。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七届中博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银监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联合主办,将于2010年9月15日至18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广州市新港东路琶洲展馆)举行。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签发的《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0】121号)要求,为认真做好上海企业的参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第七届中博会上海市参展领导小组,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上海银监局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工作小组,由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上海银监局有关部门同志组成。组展工作由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具体承办。
二、第七届中博会设国际标准展位(3m×3m)5000个,其中境内企业展位4000个、境外企业展位1000个;设电子信息、家用电器、节能环保、机械装备、纺织服装、玩具工艺、食品药品等行业展区,信息服务、金融服务、零售连锁等中小企业服务展区,澳大利亚展区、亚欧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展区、国际及港澳台展区等境外中小企业展区。
第七届中博会上海计划招展120个展位,每区县计划完成7~8个展位。本市参展企业可享受政府专项资金补贴。参展报名表可登录“上海中小企业”网下载,于6月30日前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