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环评环境保护措施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0〕6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环评环境保护措施任务分解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是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工程的重要措施。我省人口密度大,土地开发强度高,水资源短缺,粮食增产很大程度上依赖化肥、农药的大量投入,粮食生产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凸显。《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实施将影响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文情势,存在农业面源污染加重、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质量下降等潜在风险。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将资源环境因素纳入政府决策过程,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妥善处理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努力从源头预防、控制《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实现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同步,保障粮食安全和环境安全,走出一条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粮食增产道路。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环评环境保护措施任务分解方案
《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环保部关于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08〕490号)和《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合各部门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环保目标和环境敏感区
(一)环保目标。
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的环境保护目标如下:到2020年,高产田每季粮食作物每亩氮肥使用总量控制在12-14公斤,中低产田控制在10-12公斤;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地表水质量达到水体功能区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地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二)环境敏感区。
自然保护区: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丹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