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宣传到位,效果显著
宣传工作是做好伏休管理的前提。为了全方位、多渠道地抓好宣传,使伏休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更深入民心,各级渔业管理部门把宣传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贯穿于伏休管理的全过程。
(一)针对今年对伏季休渔制度做出的调整,我们在伏休初期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重点区县电视滚动播出,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增强渔民守法意识的自觉性,帮助渔民巩固建立从“要我休渔”转为“我要休渔”的思想认识。
(二)组织人员深入到港、上船、进村宣传伏季休渔制度和禁止电脉冲捕捞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的重要意义,将《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对制造、销售、使用电脉冲捕捞渔具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发放至每一渔船、渔民,让广大渔民深入了解电脉冲作业的危害性,做到守法生产。
(三)在伏季伏休管理的各个阶段,我们不定期地在全市各渔业村队、港口、水产码头分发、张贴以伏季休渔管理、桁杆拖虾、拖网及帆张网渔船加冰时间、港口幼鱼比例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告渔民书共计3500余份。
通过宣传,在渔区营造了伏季休渔浓厚氛围,在全社会树立起对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形成了伏休工作政府抓、舆论促的良好局面,为本年度伏休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强化管理,措施有力
今年我市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变化较大,也是巩固电脉冲整治成果的重要时期,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为使此项行动得到认真贯彻执行,我们及早制定管理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保证执法有力,思想重视。在伏季休渔期间,我们按照“开好头、稳中间、结好尾”的工作方针,前期抓伏休各项宣传、准备工作,中期抓渔船动态和执法行动,后期抓渔船加冰,按照伏季休渔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开展各项工作。
(一)“开好头”,前期确保渔船按时返港,奠定良好基础。
伏休开始前,我们安排渔政执法人员进驻一线。同时,分别会同崇明县、宝山区渔政人员进驻伏休重点渔港、渔业村队、水产码头,对伏休拖虾渔船按时返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具体落实伏休前期动态管理各项工作,建立休渔渔船管理档案。一是根据渔船数据库的资料,对每艘渔船到港数逐一清点,核实渔船休渔停泊地点及动态情况;二是对到港渔船进行编号定位,并绘制渔港休渔渔船停泊示意图;三是对参与其他工程、在外修理渔船等情况进行登记、核实,并指定船籍所在地渔政部门监管该批船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