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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产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上海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上海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沪水产办[2009]77号)


农业部渔业局:

  根据《农业部渔业局关于请报送2009年海洋伏季休渔情况的函》(农渔资环[2009]74号)的要求,现将《2009年上海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总结》上报你局。

  附件:2009年上海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总结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 件
  2009年上海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总结

  2009年上海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09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09〕15号)和东海区渔政局《关于加强2009年东海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渔政〔2009〕43号),结合“护渔2009”执法行动,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统一实施”的原则,围绕“船进港、人上岸、证集中、网入库”的管理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狠抓落实。据统计:2009年我市桁杆拖网渔船应休319艘,实休301艘,已经拆解、沉没或私自出售的18艘。我市沿海定置作业渔船应休133艘,实休132艘,自行报废1艘。伏季休渔期间,我市各项管理工作始终做到有安排、有目标、有措施、有落实,确保了伏季休渔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我市成立了上海市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各项工作;沿海各区(县)也相应成立了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组成的伏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强化组织协调的力度,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全面、详实、周密的海洋伏季休渔实施方案,积极落实管理人员与经费,建立伏休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监督检查责任制,将责任制层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人,形成了渔业主管部门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渔政部门具体实施的伏休工作格局。伏季休渔期间,各级领导十分重视和关心上海休渔工作,东海区渔政局局长李富荣、副局长张秋华、市农委副主任陈洪凡等领导同志亲至崇明三岛、港口视察工作,并亲切慰问管理人员,对上海伏休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我们保持有对策、有措施、有思路、有目标的特点,注重解决异地挂靠渔船管理、异地休渔渔船和工程船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并做好停泊港的“防火、防盗、防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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