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市场供应、流通安全和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9〕422号)
各市县(区)商务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今年国庆中秋将是“史上最长”的8天假期,在普天同庆中秋家圆的节日里,为确保全省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幸福安康的节日,现将《商务部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市场供应、流通安全和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商市运[2009]2216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商务局要在节前组织对商场、超市、批发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生猪定点屠宰场等经营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在节日期间安排人员值班,于9月25日前,将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手机报我厅市场运行管理处。
二、为了及时掌握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10月1日至8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的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10点前报送前一日的生活必需品市场销售及价格情况(10月9日后恢复周报制度);
(二)重点流通监测系统的零售、餐饮样本企业10月8日上午10点前报送1-7日市场销售情况,各商务局要督促监测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