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范执法装备管理。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规定,为基层执法单元配备相应的执法装备,同时制订和落实执法装备管理制度,大力规范装备管理,打牢队伍装备基础。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好装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装备完整好用。在装备管理中严格落实“四定”,即“定人、定物、定车(艇)、定位”,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六)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管理进程。一方面结合市局科技工作规划,在“一库、一平台”的基础上,对现有行政执法业务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以满足省厅行业工作规范和我市“权力阳光运行”工作要求;另一方面为深入推广电子政务工作,今年全系统(地方海事部门除外)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使用市局开发的“交通行政处罚系统”制作案卷文书,各基层执法单元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计算机、打印机等执法装备,由执法人员现场制作处罚文书,严禁事后补录。各基层执法单元与所属执法单位必须实现数据专线连接;各区县交通局、局属各执法单位的处罚案件数据,必须在24小时内,上传到市局服务器。
(七)进一步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继续建立健全各级管理工作基础台帐,确保各项内容真实完整;严格业户档案、许可案卷、处罚案卷等资料的装订归档工作,确保纸质档案资料和数据库信息一致;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注重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和重大处罚案件报备制度;进一步做好交通投诉、咨询、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要确保上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到实处,通过制度保障达到规范执法的目标。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9年3月1日-3月31日):宣传发动
在市局印发活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各执法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订细化方案。同时加强宣传动员工作,使全系统执法人员深入了解开展活动的意义和目的,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二)第二阶段(2009年4月1日-10月31日):贯彻实施
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市局将组织检查组,重点针对各执法单位落实工作任务情况,采用案卷评查、实地走访等形式,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察,并形成督察通报。
(三)第三阶段(2009年11月1日-12月31日):总结提高
在“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基础上,对各项管理工作规范情况进行交流总结,逐步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市局将组织经验交流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