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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关于批转《长沙市中小学餐饮企业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区县(市)教育后勤管理办公室必须在长沙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处公布的已备案的餐饮企业名单中遴选从事本校或本区域中小学餐饮服务。区县(市)教育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所辖区域内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的协调,指导工作。各中小学要按照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后勤管理工作的意见》(长教发〔2008〕2号)精神,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管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建立逐及报告制度,及时反馈信息。凡未获得备案管理的餐饮企业不得在我市中小学从事餐饮服务。

  附件:长沙市中小学餐饮企业备案管理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长沙市中小学餐饮企业备案管理申报表

企业

基本

情况

企业名称

经营集中配送

已经营的区县(市)学校名称

法人代表

已经营的学校数

小学

注册资金

中学

经营范围

企业

经营

现状

总资产

固定

资产

企业

规模

职工总人数

其中

管理

人员

流动

资金

上年度

营业额

成 本

控制率

签订劳动

合同人数

上缴

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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