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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进行明查暗访。各级行评办、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部门和行业的办事窗口、内设科室和基层单位,进行暗访,每季至少暗访一次,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对典型的政风行风问题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调查处理情况要跟踪反馈。

  3、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针对政风行风调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邀请政府分管领导、社会各界代表、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等进行现场听证对话。举办民主听证对话会,要准备充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操作程序上,一是参评单位在一周前向市、县两级行评办提出申请,获准后按计划组织;二是参评单位在听证对话前重点介绍问题调查情况、整改情况及总体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三是对话交流,参评部门、行业和关键岗位要针对评议代表现场提出的问题,作出限时解决的承诺,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拿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方面的问题要作出说明;四是听取分管领导的指示。

  4、扎实解决政风行风问题。对民主听证对话会承诺解决的问题、问题调查后按计划重点解决的问题和政风行风热线及栏目等反映的问题等,要随时填写“政风行风问题解决落实督办卡”,报请领导批转有关部门限期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反馈,对反馈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及时、不认真的参评部门和行业,市、县两级行评办可视情况再次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以促进问题的解决。

  (三)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12月底前)

  1、工作考核。工作考核由各级行评办根据工作督查、热线办理、整改情况及年终深入参评单位听、看、查,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平时要建立日常考核档案,做到考核有依据。考核细则及分值市、县两级各自制定,获得市以上奖励的应适当加分。对基层站所和学校、医院的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结果报行评办备案。

  2、问卷测评。市直问卷测评、领导直评、上级参评部门对下一级政府部门的问卷测评由市行评办组织。县(市、区)的问卷测评工作自行组织。

  3、计分办法。群众问卷测评得分和工作考核得分按50%和50%的比例计入总分。条管部门的得分按市占40%,县占60%的比例计算,块管部门不搞上下联系。关键岗位评议得分占单位问卷测评分的30%。

  4、评议结果的运用。

  (1)当年的评议结果要在12月底前以文件形式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组织人事部门和上一级行评政府纠风办报告。条管单位要向上一级领导机构通报。评议结果将直接运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等,并作为考核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群众满意度高、综合测评考核名列前茅的部门和行业,各级政府要作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奖励;对于群众满意度低、综合排名最后的单位,由同级政府分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对其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记入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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