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制订《忻州市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忻州市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9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继续实行“承诺到局、评议到岗、以岗看局、民主监督”办法,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人大政协支持、行评办组织协调、条块紧密结合、新闻媒体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纠正和解决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评议对象
(一)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应评尽评。市直重点评议52个部门和行业,县(市、区)参照执行,但不必上下对应:
1、经济管理部门(13个)
发改委、经委、科技、财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商务、国资委、煤炭、征稽、公路
2、社会管理部门(11个)
教育、民政、人事、劳动保障、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卫生、人口计生、广播电视、旅游、人防
3、执法监督部门(12个)
公安、司法、国土资源、地税、国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保、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物价、交警支队
4、公共服务行业(16个)
电力、邮政、火车站、移动、联通、电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财险、寿险、信用社、煤运、忻州高速
其中,对于前几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名列前茅的市人事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忻州供电分公司和原平市政府予以免评。免评单位不进行问卷测评和工作考核,但要开展各个阶段的工作。